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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锦绣朱允熥笔趣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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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塞外宁王(第1页)

[]忆往昔青春岁月,满是少年男儿兄弟情。朱元璋和马秀英对这些义子如同己出,把他们当成家庭的一员。而这些朱元璋的亲儿子们,对这些异性的哥哥弟弟,也是没当外人。听他的朱棣说起当年自己揍他的事,平保儿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,“臣当年年少无知”“说你胖你还喘?”朱棣大笑道,“越说你,你越弄这些虚礼!”说着,在平安肩膀上给了一拳,有些寂寥的说道,“这些年,咱们兄弟见面的日子,越来越少了!”平安心中感动,旁边的大明虎贲也都微微动容。燕王毕竟是皇子,而他平安是皇帝的义子,君臣之别天地之分。而现在燕王对他还是如小时候一般亲近,他心中也生出些温暖。那些大明虎贲看着燕王的目光也柔和许多,甚至带着些崇拜。这位是大明赫赫有名的塞王,镇守北平数次出关远征,打的北远望风而逃。燕王不但战功卓著,而且为人也是如此的随和,真是难能可贵。“你看你!”朱棣指了下平安的腰笑道,“在京城呆的,腰都粗了。”说着,拍拍对方的盔甲,“回头我跟爹请旨,你随我去北平。你一身好武艺,兵法谋略也不差,咱们和鞑子真刀真枪的干。好男儿,待在京城养老算怎么回事?”平安笑笑没有说话,他是五军都督府的都督,掌握着京城一部分的兵马。看着是养老,实则职责重大。他也有建功立业的心思,但是能不能出去,还要看老皇爷的心思。再说他心里明镜似的,老皇爷现在可不愿意义子和亲儿子们,在一起掺和。尤其,是他们这些能打仗的。这时,朱棣回头呵斥道,“还在马上干啥?下来叫人!”他身后的骑兵之中,两个不过束发之年的少年,居然如塞外从小生在马背上的蒙古人一样,从马背上跳下来,笑呵呵的走来。两人年纪虽小,可是眉宇间都是英气,像两头小老虎似的,天不怕地不怕。两人都是一身小号的盔甲,举手投足之间像极了燕王。而且这两人年纪虽小,但是这副样子,这份活力,一下就把宫里那些小王爷们都比下去了。“老二,老三!”朱棣说道,“给你们平大叔见礼!”“见过平大叔!”两人恭敬的行礼。“可使不得!”平安赶紧一手一个拉起来。这两少年是谁,答案已经呼之欲出。燕王朱棣的二子朱高煦,三子朱高燧。(这俩人现在一个十二,一个九岁。)“有啥使不得!”朱棣笑道,“他们也就是命好,生在了朱家。不过就算是生在朱家,也是你平保儿的晚辈!”平安刚要谦逊几句,就感觉腰上的短刀动动。低头一看,原来是朱高煦正好奇的看着他腰间的武器。那把短刀和中原的样式不同,是泉州港内,不远万里而来的大食商人所进献的宝物。刀虽然短,但是弧线优美,把手是鎏金打造,上面还镶嵌着一颗猫眼大的红宝石。刀鞘制作精美,也镶满了宝石。“喜欢这个?”平安笑着摘下来,“你拿的动吗?”“平大叔看不起人?”朱高煦双眼发亮的伸手想拿,嘴上道,“别说短刀,军中的长刀,我都能舞得动!”“给你!”平安笑着给他,“小心点,锋利着呢,别伤到自己!”刷,朱高煦直接抽出半截,短刀的刀锋冷冽,和他发亮的眼神相互映照。“平大叔真是小瞧人!”朱高煦爱不释手,又骄傲的开口说道,“我七岁就能骑马射箭,八岁就能带着护卫出去打猎,一天起码射三十只兔鼠!”平安微微惊讶,笑道,“还真是虎父无犬子!”边上,朱棣也得意的微笑起来。朱高煦把玩着短刀,又开口道,“明年我要射五十只!”“好,好,有志气!”平安竖起大拇指。身边朱棣的三子朱高燧,见哥哥得了宝刀,又被大人夸奖,心中有些不服。不屑的开口说道,“吹牛皮!忘了上个月你没射到三十只,还从我这借了几只的事?”说着,哼了声,“五十只?射不到不怕爹踢你?”“我揍你!”朱高煦脸色大变,当场就要动手。“爹,你看二哥!”朱高燧嗖的一下,躲在朱棣的背后。谁知朱棣却不护着他,直接把他提溜出来,“他揍你,你不会还手?你那拳头干啥用的?去,你俩一边打去!”这一幕,让平安看得有些愣神。须知从小骑马射箭,是蒙古人的传统。他们之所以那么好的射艺,是因为草原上野兔,田鼠众多。从小,他们就每日用那些小东西练手。只是没想到,朱高煦是皇孙之尊,却被燕王这么培养。而且燕王在言语之间,也没教儿子什么兄友弟恭,这完全是胡人养孩子的办法。“孩子淘,在家打惯了!”朱棣笑道,“见笑!”“哪里,哪里!”平安也笑道,“燕王,您家老大呢?”燕王一共三子,应该还有一个长子朱高炽,可是去没看到。“老大太胖,骑不得马,在后面坐马车呢!”朱高燧又躲在了朱棣的身后,开口道。“那燕王殿下是先进城,还在这等!”平安想想,问道。朱棣沉思一下,随后走到凉亭中坐下,“等吧!不过不是等我家老大!”平安问道,“那是等谁?”“十七弟!”朱棣沉思,喃喃道,“按理说,他也应该到了呀!”闻言,平安的眼神闪烁一下,随即恢复平静。皇十七子,为宁王朱权。洪武二十一年就藩,封地是边关大宁。大宁乃是北元南下的前哨,处喜峰口外,属古会州之地,东连辽左,西接宣府,为一大镇。当年为了争夺此地,宋国公冯胜,蓝玉等人先后出关。招降北元太尉哈纳出,而后又连年大战,最终杀北元辽王阿札失里、会宁王塔宾帖木儿等人,才安定下来。大宁为大明大镇,其中带甲之兵八万,除此之外还有最为骁勇善战的朵颜三卫。宁王朱权虽然年方十五,但自幼聪明好学,深得皇帝的喜爱。以少年藩王之身在边关,却丝毫没有少年人的胆怯,反而手下将领多赞叹其,有勇有谋。“燕王要等宁王!”平安心里暗中思量,“莫非,他们平日多有来往?”作为五军都督府的都督,平安不但有掌握京营兵马的职责,同时也负责对地方兵马的调动。对这些拥兵的边关塞王,其实心里多是防范的心思。如今大明开国之初,京师兵马轮番出赛征战,才能保证士卒精锐。当若是承平日久,京师兵马见不到血,而塞王兵马如见彪悍,恐非国家之服。脑里正想着,突然感觉脚下的大地震颤。若说刚才燕王的兵马如同惊雷,那此刻疾驰而来的骑兵,就如同乌云压阵,遮天蔽日。烟尘之中,一杆宁王大旗高高竖立。无数穿着皮甲,面目狰狞,如同在北地狂风暴雪中走出,眼神冰冷的武士,簇拥着一位头戴金冠,身着金盔的少年亲王,策马奔腾而来。朱棣在霎那间起身,眼神炙热的盯着迎面而来的骑兵。而那些骁勇的骑兵,在见到凉亭周围的情况之后,居然依旧马不停蹄。可是高速冲击之中,却突然分成两边。如此急促的转身,骑兵的队形分毫未乱。骑士无声,战马亦是无声,天地之间只有马蹄回荡。“好俊的骑术!”平安道。“好兵!”朱棣吐出两个字。分开的骑士中间,少年亲王在数位身披重甲,只露出眼睛的骑兵护卫下,扑面而来。“十七弟!”朱棣大笑一声,“你可来晚了!”“四哥!”少年宁王翻身下马,大笑着过来,“我故意在你后面的!不然,你可跑不过我的马队!”